禮儀百科

百日

所謂「百日」是指親人死後的第一百天。

在臺灣傳統喪俗,「百日」禮儀主要是祭祀,即以酒食飯菜祭拜亡靈。惟部分有餘人家,或有延請在家修居士或道士,至靈前誦經,為亡者超度。

 

舊時,「百日」之後,喪葬事務大都完成,喪家應向協助辦理喪事的親朋好友回禮致意,表示感謝之情,俗稱「答紙」。

今人則改於出殯當天或出殯後數日內為之,即一般人出席喪禮,或給付奠儀時,喪家回贈的毛巾即是「答紙」。
 

對年

所謂「對年」是指親人死亡一周年,在古喪禮裡,即是所謂的「小祥」,表示逐漸脫離喪事的哀傷。

在這親人亡後的第一個忌日,自是須要有祭祀禮儀。依臺灣傳統喪禮,「對年」的儀式與做法與「百日」相同,主要是祭拜,部分也有請人誦經者。

三年

所謂「三年」是指子女為父母守喪三年期滿舉行的祭祀。

在臺灣傳統喪禮中,並無「大祥」或「禫」的祭祀禮儀,而是在「對年」後的數日內擇一吉日,舉行「三年」的祭祀,表示三年喪滿。

除靈 合爐

所謂「除靈」是把靈位移除之意。

「合爐」是新亡者之香火遷入與祖先合祀的禮儀,應屬吉事,因此在傳統習俗上,是以甜湯圓祭拜,表示團圓與喜慶之意。

「除靈」之後,把祭拜亡魂的香灰取少許,置入祭祀祖先的香爐中,並且把亡者名字寫入祖先的神主牌位內(即「公媽龕」內),是為「合爐」。

若「除靈」是在「滿七」或「百日」時候舉行,則把香爐內的香灰少許,放置在一小紅布袋內,稱為「香火袋」,置放在祖先牌位(公媽龕)旁,俟「三年」後,再行「合爐」。

忌日

有些地區會替新亡者過一次生日俗稱冥誕。

「合爐」之後,新亡的親人已與祖先合祀,成為列祖列宗之一員,日後不再單獨祭祀。

爾後每年的忌日,則由子孫依禮祭拜。